歐洲議會於11/11以559票贊成、40票反對、13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,正式表決通過給予持台灣護照旅客,免申根簽證修法案!
目前台灣免簽證一案,已送歐盟司法暨內政部長理事會審查,通過後經過公告20天即可正式生效。這項修法將給持有台灣護照者,每6個月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免簽證待遇。屆時台灣旅客想去歐洲,說走就走了!
目前歐盟的申根區28個國家包括:奧地利、比利時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捷克、丹麥、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希臘、匈牙利、義大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爾他、荷蘭、波蘭、葡萄牙、羅馬尼亞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冰島、挪威及瑞士。
如果加上2009年英國及愛爾蘭給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,一旦歐盟予我免申根簽證待遇正式實施,台灣民眾可以免簽證方式前往短期停留的歐洲國家總數將達到30個,對雙方人民的旅遊、經貿人士的互訪與商機的取得更加便利、即時,且有助增進台、歐間各方面交流與實質合作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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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旅客遊歐洲 不再「簽」絆,可望年底前實施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