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,即日起凡持台灣外交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,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可享不超過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待遇!每年可望為國人節省4億5000萬元簽證費,預料我國赴加旅客數量將因此大幅提升。
根據加拿大統計局資料顯示,台灣近年來每年約有近15萬人次訪問加拿大,為加拿大第7大旅客來源國;目前約有1萬5000名我國留學生就讀加拿大各級學校,每年則約有2500名新留學生赴加拿大,為台灣第4大留學生目的地,僅次於美國、英國和澳大利亞。
加拿大統計局資料也顯示,2009年我國與加國雙邊貿易總額達到39億1,000萬美元,我為加拿大全球第13 大貿易夥伴,在亞洲為第4大貿易夥伴。
我國於1993年就開放加拿大國民免簽證來台,但我國卻長年來都未獲互惠待遇,今年4月台、加雙方先行簽署「台加青年交流(打 工度假)瞭解備忘錄」,並於本年7月起實施,名額供不應求,後續又增加到700名,雙方經過約1年來共同努力,終獲致提供我免簽的共識。
總計目前我國已獲英國、日本、愛爾蘭、南韓、新加坡及加拿大等39個國家或地區,提供免簽證待遇。
免簽證需知:
- 什麼人適用免簽證待遇?
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護照的民眾(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),只要不是前往加拿大工作,都可享有入境加拿大最長 6 個月的免簽證待遇。
- 什麼人不適用免簽證待遇?
若您持有的旅行文件並未註明身分證字號, 而且並非由台灣外交部核發,例如「同胞證」或回程証明,便不適用於免簽證待遇,必須申請短期停留簽證才能入境加拿大。
- 抵達加拿大之後的入關事宜是否因為享有免簽證待遇而有所改變?
沒有。
免簽證不代表您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,無論是否需要簽證,旅客都必須符合加拿大的入境規定。加拿大移民局官員將仔細審核您是否符合入境規定,再發給入境許可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強烈建議您在回答移民局官員的問題時務必如實作答。
如欲取得更多資訊,請與您的企業專屬窗口聯絡,或參閱:造訪加拿大:免簽證 -旅客重要資訊。


